一、為配合旨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能力評估補試時間,有關能力評估結果時程調整如下: (一)寄發能力評估結果通知單(由承辦學校寄發至學生就讀之國中,由國中轉發予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111年5月2日(星期一)。 (二)能力評估結果成績複查:111年5月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 (三)能力評估成績複查結果通知:111年5月6日(星期五)。 二、其他期程仍依簡章公告期程辦理,檢附修正後之重要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