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結果如附檔。
2. 請國中端承辦處室下載「安置結果通知單」轉知學生及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3. 學生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得再參加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並保留其適性安置名額,但經由其他管道錄取者,僅能選擇一項錄取結果報到;若其他管道未錄取或未報到時,得回歸本適性輔導安置結果。
4. 如貴校學生欲放棄旨揭安置結果,請於109年6月29日(星期一)前於本網站回報(操作流程請參考http://adapt.spec.kh.edu.tw/操作手冊/學校端/目錄/5.結果查詢/5-1-4 學生放棄安置要如何回報?)。
5. 請學生於109年7月8日(星期三)至7月10日(星期五)間 (依安置學校所訂時間為準),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辦理報到。
6. 各校報到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見「安置結果通知單」。
【餘額安置】
1. 餘額安置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餘額如附檔。
2. 未曾參加本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錄取者,並符合本簡章報名資格,得於109年7月1日(星期三)至7日(星期二)向原就讀國民中學報名。
3. 109年7月8日(星期三)至13日(星期一),各國中完成網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