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校主任與特教承辦人 高雄市100學年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中職部分) 報名作業將於4/15(五)截止 請各校特別注意時效與須上傳之資料(請參閱簡章五報名程序(一).3) PS:本作業為原高雄市十二年就學安置(高中職部分), 先前已報名原高雄縣辦理之台灣省及金馬地區十二年就學安置 之學校本案不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