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作業錄取結果業以107年6月21日高市教特字第10734033900號函發學生目前就讀學校。
二、請錄取學生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攜帶上開函文和轉學證明文件,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放棄或逾期報到者,仍回原校就讀,該缺額不予遞補。
三、錄取後欲放棄者,請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之後五日內,填妥「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至錄取學校辦理。
四、錄取結果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