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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姿玲 - 安置榜單 | 2018-06-21 | 點閱數: 694

一、本作業錄取結果業以107年6月21日高市教特字第10734033900號函發學生目前就讀學校。

二、請錄取學生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攜帶上開函文和轉學證明文件,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放棄或逾期報到者,仍回原校就讀,該缺額不予遞補。

三、錄取後欲放棄者,請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之後五日內,填妥「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至錄取學校辦理。

四、錄取結果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