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請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請和學生及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介紹欲就讀學校概況,俾利學生適性就學。
二、 於學生報到手續完成後,各國中應於107年7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各項轉銜服務資料(表6)送至各安置學校,並轉銜追蹤至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