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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卯桑 - 安置榜單 | 2018-04-10 | 點閱數: 498

報名高雄區 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實用技能班的學生,若有以下放棄情形,請填妥相關證明文件:

1.若學生放棄出席「綜合研判會議」,煩請國中端老師下載「放棄綜合研判切結書」(附件二),由學生及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章後,傳真07-7194486並電話7462602轉242確認。

2.若學生除了放棄出席「綜合研判會議」,也要放棄適性安置管道,煩請國中端老師下載「放棄聲明適性輔導安置」(附件三),由學生及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章後,傳真07-7194486並電話7462602轉242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