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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培雯 - 報名訊息 | 2016-04-12 | 點閱數: 599

一、若學生放棄出席「綜合研判會議」,煩請國中端老師下載「放棄綜合研判切結書」,由學生及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章後,

       傳真07-7813636 並電話7815311-200或290確認。

二、參與綜合研判會議老師車輛,汽車請停學校對面認養空地(請依指標引導停放),機車請停校內機車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