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適用對象:已報名能力評估之受試者,應試當日屬追蹤管理機制之「居家檢疫」、「居家隔離」不得應試者。
二、旨揭能力評估補試將於1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假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
三、受測學生之能力評估補試通知單於111年4月20日公文交換或寄發至學生就讀之國中,請學校於收件後轉發予學生,並詳閱通知單背面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