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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姿玲 - 報名訊息 | 2019-05-28 | 點閱數: 1096

 一、安置結果如附件,請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向學生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介紹將就讀學校概況,俾利學生適性就學。

 

二、 於學生報到手續完成後,各國中應於108731(星期三)前完成「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資料檢核送至各安置學校,並轉銜追蹤至少6個月。

已報到之學生,如欲選擇其他入學管道升學,需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由學生或家長親送至安置學校辦理放棄安置結果,否則不得至其他學校重複報到。

 

如貴校學生欲放棄旨揭安置結果,請於108628日(星期五)前於本網站回報(操作流程請參考http://adapt.spec.kh.edu.tw/操作手冊/學校端/目錄/5.結果查詢/5-1-4 學生放棄安置要如何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