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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姿玲 - 安置榜單 | 2018-05-29 | 點閱數: 657

 一、 請國中教師輔導教師請和學生及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介紹將就讀學校概況,俾利學生適性就學。

二、 循本簡章報名之學生,如有在家教育之巡迴輔導需求者,將於安置後另通知申請。

三、 於學生報到手續完成後,國中應於107731(星期二)前完成各項轉銜服務資料,並轉銜追蹤至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