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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雅靜 - 安置榜單 | 2025-06-03 | 點閱數: 282

一、安置結果如附件。

二、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應與學生本人、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充分溝通,事先了解學生興趣、性向、能力及未來生涯規劃並認識志願學校概況,俾利學生適性就學。

三、循本簡章報名之學生,如有在家教育之巡迴輔導需求者,將於安置後另通知申請。

四、如貴校學生欲放棄旨揭安置結果,請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前於本網站回報(操作流程請參考https://adapt.spec.kh.edu.tw/操作手冊/學校端/目錄/6.結果查詢/6-1-4 學生放棄安置要如何回報?)。

五、請學生本人、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依安置學校所訂報到時間,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學歷(力)證件」辦理報到。

六、學生報到完成後,國中應於114年7月23日(星期三)前完成各項轉銜服務資料,並轉銜追蹤輔導至少6個月。


七、餘額安置名額(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如附件。

八、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須符合本簡章報名資格且未曾參加本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錄取或放棄報到者。學生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至7月10日(星期四)向原就讀國中報名,國中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至7月11日(星期五)完成網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