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結果如附件,請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向學生本人或學生法定代理人介紹將就讀學校概況,俾利學生適性就學。
二、循本簡章報名之學生,如有在家教育之巡迴輔導需求者,將於安置後另通知申請。
三、如貴校學生欲放棄旨揭安置結果,請於113年6月28日(星期五)前於本網站回報(操作流程請參考https://adapt.spec.kh.edu.tw/操作手冊/學校端/目錄/6.結果查詢/6-1-4 學生放棄安置要如何回報?)。
四、請學生本人或學生法定代理人依安置學校所訂報到時間,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學歷(力)證件」辦理報到。
五、學生報到完成後,國中應於113年7月24日(星期三)前完成各項轉銜服務資料,並轉銜追蹤輔導至少6個月。
六、餘額安置名額(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如附件。
七、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須符合本簡章報名資格且未曾參加本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錄取或放棄報到者。學生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至7月12日(星期五)向原就讀國中報名,國中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至7月12日(星期五)完成網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