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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雅靜 - 安置榜單 | 2024-06-03 | 點閱數: 681

一、安置結果如附件,請國中端承辦處室下載「安置結果通知單」予學生本人或學生法定代理人

二、經第一階段安置之學生,不得再要求改安置他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即使他校辦理報到作業後,尚有缺額,亦不予遞補。

三、如貴校學生欲放棄旨揭安置結果,請於113年6月28日(星期五)前於本網站回報(操作流程請參考https://adapt.spec.kh.edu.tw/操作手冊/學校端/目錄/6.結果查詢/6-1-4 學生放棄安置要如何回報?)。

四、請學生本人或學生法定代理人依安置學校所訂報到時間,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辦理報到。各校報到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見「安置結果通知單」。

五、學生報到完成後,國中應於113年7月24日(星期三)前完成各項轉銜服務資料,並轉銜追蹤輔導至少6個月。

六、如欲選擇其他入學管道升學,需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予安置學校辦理放棄安置結果,否則不得至其他學校重複報到